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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石材厂噪声扰民 被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罚3万

  中新网海南新闻5月1日电 (李志刚)龙华区环保局1日称,该局联合龙桥镇政府查处龙桥镇保明村石材厂噪声扰民舆情问题。

  5月1日,龙华区环保局接到网络舆情反映称龙华区龙昆南路迎宾大道保明村小区113号正门前100米处有一家石材加工厂产生石粉污染环境及噪音扰民。局长周焕波安排工作人员联合龙桥镇政府即刻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经现场核实,该石材厂位于龙桥镇保明村道斌地,经营者为吴钟江。该石材厂主要是进行碎石加工作业,现场已停止生产作业。经查,该石材厂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经营使用。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结合前期调查取证,现场对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处以3万元人民币罚款;2.责令停止生产经营。

  龙华区环保局将安排工作人员对该石材厂进行巡查,防止其擅自恢复生产,彻底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将对辖区内石材行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排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杜绝此类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